问政内容
《泸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所提及的农村集体是否适用于社区?
- 问政网友:探索发现
- 问政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6-04-07 10:45:04
如第三款 流转交易运行原则 第2条提及 “1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和货物、服务采购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应进入市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条款中所述农村集体是否适用于社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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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0:45:04 探索发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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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0:24:15 市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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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0:27:03 市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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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0:35:42 探索发现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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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4-13 10:27:0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泸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所提及的农村集体是否适用于社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根据该规定,有农村集体土地、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的社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该类社区要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已经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社区,其集体资产流转、工程及采购项目适用于《泸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中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入场公开交易的规定。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