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新农合报销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lit87924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09 09:12:09
我在3月18日为出生43天的小孩购买了新农合,小孩先心病肺动脉瓣狭窄打算在华西医院手术,请问报销比例是多少?购买后多久才能生效报销?因为报销需要参合证,目前只有缴费单,参合证在哪领?还有当时在信用社缴费时工作人员把姓名中“徽”字打成了“微”字,我要在哪去办姓名更正手续?望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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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9
09:12:09 lit87924 已问政 -
2
2016-04-11
09:07:33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4-15
15:55:57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15 15:55:57
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回复
网友“lit87924”,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泸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4〕48号)有关规定:
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其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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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缴费档次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 |
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市外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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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200 |
300 |
400 |
8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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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120元) |
85 |
80 |
75 |
5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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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260元) |
90 |
85 |
80 |
60 |
50 |
二、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独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的,从其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若从下一年开始缴费则有180天享受待遇等待期。未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但其母亲或父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可随参保母亲或父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或父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支付限额。
三、泸州市儿童先心病单病种定额付费,对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两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承担40%报销(2万报销40%),剩余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报销2500元。
四、您孩子因患病需在华西医院住院治疗,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同时可办理名字更改。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如果还需要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请电话咨询,我们会更及时给予您答复。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894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