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瑞柯宝泰环保有限公司违规收储处置污泥、污染环境 希望相关部门严查
- 问政网友:积极向上111
- 问政对象:泸县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26-04-10 16:26:53
一、举报事项
1.该砖厂长期大量违规收储污泥,未采取任何环保防护措施,恶臭扰民问题突出;2.污泥未进行合规处置,仅露天堆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
3.砖厂宣称的环保处理设备、烧砖生产设备均未正常运营,涉嫌以“制砖资源化利用”为幌子,违规接收、贮存固体废物;长期堆存的污泥已对周边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严重威胁周边群众身体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二、事实与理由
1.违规收储,无防护措施:该砖厂长期从外部接收大量污泥,在厂区内大面积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现场污泥裸露、臭气熏天,周边居民日常深受恶臭困扰,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2.污泥性质存疑,未处置仅贮存:收储的污泥未进行任何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仅长期堆存于厂区内,部分污泥已出现干裂、渗漏痕迹,无法确认其为生活污泥还是工业污泥。若为工业污泥,极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有害物质,露天堆放将持续污染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存在极高的环境与健康风险
3.环保与生产设备形同虚设:该砖厂所谓的“环保处理设备”“烧砖生产设备”均未实际投入运营,未将污泥用于制砖或其他合规资源化利用途径,本质是借“制砖”名义违规接收、贮存固体废物,逃避环保监管。
4.污染危害已显现:长期堆放的污泥产生的恶臭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且污泥渗漏可能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对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三、相关证据
我们已拍摄该砖厂污泥堆放现场、无防护措施、设备未运营等情况的照片(附后),可直观证明上述违法事实。
四、举报请求
1.恳请贵办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对该砖厂违规收储、贮存污泥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核实污泥来源、性质及数量;
2.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接收污泥,整改,对现有堆存污泥采取防渗、覆盖等应急防护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3.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该砖厂未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其彻底整改到位;
5.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保障周边群众的知情权与环境权益。
我们恳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该砖厂的违法行为,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全、清洁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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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26:53 积极向上11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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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8:44:32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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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28:54 泸县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26-04-20 16:28: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泸县瑞柯宝泰环保有限公司违规收储处置污泥”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泸县瑞柯宝泰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泸县石桥镇永定村八组134号附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1MA63EPAM9D,法定代表人温明霞,主要从事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该项目编制了《固废资源化利用再生轻质砼建材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泸市环泸县建函〔2024〕23号)。公司占地约16亩,规划建设2条轻质条板生产线和1条免烧砖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2026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关于泸县瑞柯宝泰环保有限公司违规收储处置污泥的问题核查情况:一是您反映的该砖厂长期大量违规收储污泥,未采取任何环保防护措施,恶臭扰民突出的问题。经核实,泸县瑞柯宝泰环保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取得固废资源化利用再生轻质砼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拥有一般工业固废(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相关资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泥储存于封闭料场内,未见露天堆放的情形,厂区内有一定异味,厂区外围居民区附近未闻见明显异味。二是关于“污泥性质存疑”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2025年污泥销纳台账进行了核实,该公司2025年以来接收的污泥类型主要为生活污泥、酒类污泥、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自来水底泥等,均向委托处置方进行了资质核实,并储存了相关的泥质检测报告,经查阅,接收的污泥均在该公司的处理资质范围内。三是“砖厂宣称的环保处理设备、烧砖生产设备均未正常运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核实,该企业从2026年1月至今未开展生产,已向我局提交了停产报告。企业现处于停产期间,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运行。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厂的污染治理设备,符合其环评要求的“经密闭加盖+风机负压收集+生物过滤除臭+15m排气筒”的设计要求。
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定时运行原料堆场内的废气处理设施,并喷洒除臭剂除臭,减少臭气影响。同时,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及厂区的防扬尘措施,减小粉尘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因您电话处于保密状态,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杜维金、柯西灵
联系电话:0830—8193700
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