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户籍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 是否可以向省厅申请回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进行安置?
- 问政网友:用户ca977
- 问政对象:市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6-04-10 20:35:57
尊敬的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服现役10年的军士,现在有个情况想咨询下。本人户籍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我在服役期间由于父母双亡,现在对象户籍地位于泸州市纳溪区但本人面临2028年9月转业,我与对象还在商量结婚事宜,可能不能满足结婚满两年的政策。但是我是否可以依据2024年9月出台的《退役军人安置法》中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本人符合第十二条第四点父母双亡,向省厅申请回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进行安置?
谢谢,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请领导抽出宝贵时间,给予我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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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0:35:57 用户ca97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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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0:49:54 市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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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0:50:54 市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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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6-04-15 10:50:54
市民朋友: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你解答了政策,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 年 4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