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农村自建房流程及相关审批工作的咨询
- 问政网友:章鱼烧
- 问政对象:通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4-11 19:03:27
请问在通滩镇村里修房子原地址拆后修建需要哪些流程,今年审批能得到审批结果不?为什么村里说最早都要明年才能拿到审批结果?需要把这个自建房的申请交到中央?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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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19:03:27 章鱼烧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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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1:29:07 通滩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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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1:44:17 通滩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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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通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4-13 11:44:17
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镇立即与相关部门了解,现将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程序发给您:
一、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宅基地使用申请书》等申请资料,并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二、初审。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本村民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镇政府。
三、审核。镇政府收到村委会上报宅基地建房申请材料后,派员现场踏勘,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一般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农业农村办,咨询电话0830-3740007,若涉及农用地转用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具体时长需咨询自规所,咨询电话0830-266760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