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龙马潭区教体局办案不公,申请回避并彻查!
- 问政网友:一顺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26-04-13 19:58:32
投诉龙马潭区教体局办理此案工作人员不公,申请回避并彻查!
内容:
本人投诉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在处理“泸州衡水教育机构”违规案中,涉嫌严重程序违规及偏听偏信。
事实经过:
1. 调查违规: 经办人未听我陈述,便称已去派出所和该培训学校调查。但事实上,报警是另一学生(因被机构非法拘禁、饿肚子所报),我孩子这学期从未去过该机构,于此事我后来才得知,我并未参与。该工作人员完全是听信机构老板一面之词,在我尚未开口陈述的情况下,调查纯属子虚乌有。经办人竟直接定性我的举报材料“一半真一半假”。
2. 涉嫌关联: 经办人在得知是“泸州衡水”机构后,主动要求承办此案,行为反常,令人怀疑其与机构存在利益关系。
核心诉求:
为保公正,恳请泸州市教育局介入,立即更换原经办人,并彻查该机构的无资质、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以及经办人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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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04-13
19:58:32 一顺 已问政 -
2
2026-04-28
10:29:55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26-04-28
10:31:04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26-04-28 10:31: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由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安排,联合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泸州衡教教育系一家名为泸州衡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办,为高三毕业生提供社会化助考辅导的培训机构,有营业执照,未取得民办教育许可。该机构租用罗汉街道树坡路2号泸州市交通技工学校部分校舍,现有高三毕业参训生21名,民办、退休教师教师9名,无公办在职教师。经向罗汉派出所了解出警调查情况,并单独问询教师和部分在读学生,您反映在职教师参与校园霸凌、校长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不属实。
关于退费事宜,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已约谈泸州衡教教育主要负责人,责成该机构妥善处理与参训学生退费纠纷。经核,双方已签订退费协议,涉及退费事宜处理完毕。
关于泸州衡教教育未办理民办教育许可事宜,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已向泸州衡教教育发出正式公函,责成该机构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办理民办教育许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师风师德建设,切实做好家校沟通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招生、收费等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继续跟进,及时了解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适时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如有未尽事宜,可咨询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电话:0830-3090656。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