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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江阳区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该怎样申请?

  • 问政网友:zealot
  • 问政对象:况场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4-14 12:27:41

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找不到泸州市江阳区独生子女补贴的入口,只有叙永和古蔺的,请问江阳区有没有这个补贴,如果有该怎样申请,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6-04-14
    12:27:41
    zealot 已问政
  • 2 2026-04-15
    10:42:12
    况场街道 已转交
  • 3 2026-04-16
    14:48:14
    况场街道 已受理
  • 4 2026-04-16
    14:48:23
    况场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况场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4-16 14:48:2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江阳区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该怎样申请?”的问政已收悉,我单位已于4月16日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独生子女补贴主要涉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

一、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子父母,子女18周岁以下的可享受60元/人/年补贴。

二、根据《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第二章第四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二)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三)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五)年满60周岁。第二章第五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体以下基本条件:(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二)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三)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

另外,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退休享受增补养老金可到办理退休的业务部门具体咨询。

后续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况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电话:0830-6509418。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