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2011年退役军人的社保视同缴费,要如何认定,并衔接现有社保?
- 问政网友:hqyahoo
- 问政对象: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6-04-17 20:39:02
我是2009年参军入伍,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退伍那么多年了,我最近才听说2012年7月以前的退役军人,部队是没有交社保的,但是服役年限可以作为社保视同缴费,但我退伍后至今没有任何材料,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办理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我需要怎么去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26-04-17
20:39:02 hqyahoo 已问政 -
2
2026-04-21
15:10:35 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3
2026-04-22
09:07:33 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6-04-22 09:07: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服役年限可以作为社保视同缴费如何办理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针对您个人咨询2009年参军入伍,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服役年限是否可以作为社保视同缴费,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就此进行了电话交流。
您若需详细了解退役军人保险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请再拨打电话0830-4259623咨询。
泸州市纳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