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泸州市公积金提取可否用于商品住房物业费用的缴纳?
- 问政网友:鱼鱼鱼鱼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6-04-21 09:06:47
贵中心领导:
请问四川省泸州市公积金提取可否用于商品住房物业费用的缴纳,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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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9:06:47 鱼鱼鱼鱼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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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04:0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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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9:3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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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6-04-22 16:59:31
尊敬的“鱼鱼鱼鱼”:
您好,您于4月21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以及目前的公积金提取政策,目前暂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费用。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中心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zfgjj.luzho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