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希望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空置房物业费优惠等方面的政策

  • 问政网友:明月yyy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4-21 09:45:10

全国多地已对空置房物业费实行了优惠政策,对于空置房,虽物业公司在进行公共区域的维护,但个人认为如垃圾、公共区域使用上空置房业主确实没有使用,物业费应该优惠。另外也能从另一方面促进物业公司提升服务,目前大多小区都是物业和业委会一起维护自身利益,很少从业主集体切身利益考虑,空置房业务费优惠也从某程度上将部分权利真正的释放于业主身上。改变大部分物业公司认为你是我小区的业主,不管我做得怎么样,没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就应该足额缴纳物业费的惰性思维,物业公司也拿的出相应政策来保护自己。因此也希望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物业费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保护业主。

问政跟踪
  • 1 2026-04-21
    09:45:10
    明月yyy 已问政
  • 2 2026-04-22
    09:43:3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4-22
    09:43:38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4-22 09:43:38

网友您好:

目前,国务院、四川省、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均未对空置房物业管理费作出减免的相关政策规定。物业管理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相关约定提供了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承担相应义务。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将在下一步相关政策制定中酌情考虑。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物管科,咨询电话0830-22851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