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询问 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一个准确政策解释
- 问政网友:安澈
- 问政对象: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4-21 13:00:02
我想询问一下,根据川人社规2024第12号文件内容规定中第二条、第六条规定,我母亲于27年1月满60岁,在退休时,能否办理一次性补缴。因为以前没有缴纳过,如果说能办理,那在今年开始缴纳至少还能享受政府补贴,因为询问了当地政府,告知说必须要逐年缴纳到70多岁,满足15年才能领取退休金,但是跟我看的文件内容有出入,所以希望市部门能给一个准确政策解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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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3:00:02 安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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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39:55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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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40:34 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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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4-22 16:40:3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11月25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2号),文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26年4月22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取得联系,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一次性补缴范畴,应逐年缴费,您表示已知悉。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0-3162935咨询。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