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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每年60元/户 泸县下辖的玄滩镇乡村收垃圾费合理么?

  • 问政网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 问政对象:玄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4-22 09:10:36

玄滩镇已经开始组织第二年的垃圾费收取,每年60元/户,

试问:

1、其他乡镇也开始收了吗还是只有玄滩镇?

2、垃圾站设立是政府搞的,现在让农民承担费用合理么?

3、另外是第一年的收支报表是否应该公开一下呢?

问政跟踪
  • 1 2026-04-22
    09:10: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已问政
  • 2 2026-04-22
    14:32:19
    玄滩镇 已受理
  • 3 2026-04-24
    19:38:09
    玄滩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玄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4-24 19:38:0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每年60元/户 泸县下辖的玄滩镇乡村收垃圾费合理么?”的问政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玄滩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有红头文件”的问题。经核实,玄滩镇结合本地实际,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20〕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问题整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2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3〕37号)和《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泸县玄滩镇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县玄府办发〔2024〕86号)。该《通知》用于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涵盖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工作要求,并非以该通知强制收取垃圾处理费。并且,《泸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到2023年底,涉农街道、省级百强中心镇、市级中心镇和中心镇发展先进镇率先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县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玄滩镇为省级百强中心镇,按省、市、县要求应在2023年底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全覆盖。因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县均需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关于您反映“垃圾站设立是政府搞的,现在让农民承担费用合理么?”的问题。经核实,《泸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区县统筹、乡镇补贴、村社自筹、村民分担’的多资金投入机制,行政村(涉农社区)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收费制度,明确收费标准。目前,玄滩镇全域(包括社区)均为农村范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均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的方式将垃圾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纳入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进行了公开公示后再实行的生活垃圾收费。因此,玄滩镇收取垃圾处理费合法合规。

关于您反映的“第一年的收支报表是否应该公开下呢?”的问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垃圾处理费收支属于镇政府财务管理事项。相关收支信息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适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开。群众如需查看,可关注所属县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留意“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届时可在“财政信息”或“财政预决算”等子栏目中查询了解。

如您仍有疑问,可联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889502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