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督促鸿通翡翠滨江开发商出具充电桩安装证明的问政
- 问政网友:用户eb605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4-22 10:08:20
本人是泸州市江阳区鸿通翡翠滨江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产权车位,现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尚未正式交付、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物业无权限出具充电桩安装同意证明。根据《泸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泸住建函〔2022〕198号)六部门联合文件规定,车库未交付、物业未接管前,开发商为车库法定管理责任主体,理应配合业主出具充电桩安装申请证明。
我多次向小区开发商(泸州市鸿通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出具该证明,却遭到无故拒绝,导致充电桩安装流程无法推进,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现恳请住建等相关部门介入,依法督促该开发商履行管理责任,尽快为我出具产权车位充电桩安装同意证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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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0:08:20 用户eb60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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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0:35:3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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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0:35:3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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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4-22 10:35:39
网友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