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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督促鸿通翡翠滨江开发商出具充电桩安装证明的问政

  • 问政网友:用户eb605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4-22 10:08:20

本人是泸州市江阳区鸿通翡翠滨江小区业主,已购买小区产权车位,现需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尚未正式交付、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物业无权限出具充电桩安装同意证明。根据《泸州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泸住建函〔2022〕198号)六部门联合文件规定,车库未交付、物业未接管前,开发商为车库法定管理责任主体,理应配合业主出具充电桩安装申请证明。

我多次向小区开发商(泸州市鸿通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出具该证明,却遭到无故拒绝,导致充电桩安装流程无法推进,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现恳请住建等相关部门介入,依法督促该开发商履行管理责任,尽快为我出具产权车位充电桩安装同意证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6-04-22
    10:08:20
    用户eb605 已问政
  • 2 2026-04-22
    10:35:3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26-04-22
    10:35:3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4-22 10:35:39

网友您好:

经核实,翡翠滨江项目地下车库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未竣工验收的建筑区域尚不具备合法交付及投入使用条件,严禁在此类区域内增设、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并投入使用。

前期,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擅自出具相关证明、以预缴一年物业费作为前置条件等违规行为,我区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依规对其进行约谈处置,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到位。

关于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相关诉求,需待项目车库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合法交付使用标准后,再按相关规范流程依规办理安装手续。我中心将持续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快车库问题整改推进,尽快完善相关建设手续,早日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规范科,咨询电话0830-2294228。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