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土地被占用,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但当地镇政府违规设置门槛

  • 问政网友:h30561923
  • 问政对象:甘雨镇
  • 提问时间:2026-04-23 11:17:27

我是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甘雨镇村民,渝赤叙高速公路征地,我家土地被占用,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条件,但当地乡镇政府违规设置门槛,要求个人占地必须达到4.4亩才给办理社保,否则不予参保。该要求无任何国家、四川省、泸州市政策依据,属于乱作为,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多次向县、市相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恳请上级督查督办,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问政跟踪
  • 1 2026-04-23
    11:17:27
    h30561923 已问政
  • 2 2026-05-06
    08:49:22
    甘雨镇 已受理
  • 3 2026-05-07
    09:28:54
    甘雨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甘雨镇
  • 回复时间:2026-05-07 09:28:54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08)73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五条:关于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征地的,应按照征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即人均土地)确定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安置的数量,纳入城镇就业范围,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0830-5733276。感谢您对合江县甘雨镇渝赤筠高速项目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