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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古蔺县巨能燃气有限公司违规操作更换管道并威胁停气的投诉

  • 问政网友:用户80598
  • 问政对象:古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6-04-23 12:13:42

关于燃气公司以2017年安装管道不合规为由强制更换并威胁停气的投诉报告

一、事由概述

      本人彩叠园小区住户。2017年,古蔺巨能燃气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派人上门为我安装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通气,此后本人一直正常使用并按时缴费,期间从未收到任何关于管道存在问题的书面或口头通知。

      2025年12月13日,古蔺县巨能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口头告知本人:2017年安装的室内管道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必须立即更换,否则将做停气处理。

     针对此事,本人提出以下四点疑问,恳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给予明确答复。

二、反映的具体问题

问题一:安装8年后突然判定“不合规”,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

      2017年管道由燃气公司安装并验收通气,至今已正常使用8年。期间,燃气公司每年均派人入户安检,从未提出任何管道问题。现时隔8年突然单方面判定“不合规”,本人有合理理由质疑:

1. 若管道当年安装就不达标,燃气公司为何验收通过并通气?若当年明知不合规却未告知,是否存在验收失职?

2. 若管道因老化而不合规,本人也从未收到任何定期更换或维护的提醒。

3. 最为关键的是:若该管道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在2017年至2025年长达8年的使用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应由谁承担? 燃气公司每年安检均未发现问题,若因此导致事故,燃气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问题二:工作人员称“管道可能是第三方公司安装”,此操作是否合规?

      工作人员上门时口头表示:“当初的管道可能是第三方公司安装的,不是我们公司装的。”对此本人提出以下质疑:

1. 若属实:2017年本人是与燃气公司签订的安装合同、向燃气公司缴纳的费用,燃气公司是否有权擅自将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转包给第三方?该第三方是否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若不具备,燃气公司的转包行为是否违规?

2. 若不属实:工作人员为何以“第三方安装”为由推卸责任?这是否是燃气公司为转嫁更换成本而编造的说辞?

3. 退一步讲,无论当初是燃气公司安装还是其委托的第三方安装,本人作为普通住户,并无能力也无义务核实施工方的资质。燃气公司作为专业经营企业,有责任确保其委派的安装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若燃气公司将工程交由无资质第三方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更换费用,理应由燃气公司自行承担,不应转嫁给住户。

问题三:强制更换且不出具书面认定,程序是否合规?

      工作人员仅口头告知“管道不合规”,未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安全隐患认定书》

· 限期整改通知书

· 具体违反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条款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规范,燃气公司如认定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出具正式书面通知,明确隐患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及拒不整改的后果。仅凭口头告知即要求更换,否则停气,程序严重不合规。

       同时,用户有权要求燃气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证明管道确实存在必须更换的隐患。

问题四:更换费用应由谁承担?

      若管道确实需要更换,本人认为费用不应由住户承担,理由如下:

1. 安装责任在燃气公司:2017年的管道由燃气公司(或其委托方)安装,若安装质量不达标,责任在燃气公司,更换费用应由其承担。

2. 安检责任在燃气公司:燃气公司每年入户安检,若管道老化需更换,应在安检时及时告知。燃气公司从未提醒,直至2025年才提出,属于未尽到提醒义务,不应让住户承担“未及时告知”的后果。

3. 各地已有先例:部分地区已明确,居民燃气灶具前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费用应纳入燃气配气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不得转嫁给用户。

4. 政策补贴渠道:即便需要用户承担部分费用,也应按“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分担模式执行,而非燃气公司单方面定价、强制全额自费更换。

三、本人的诉求

1. 要求燃气公司出具书面安全隐患认定书,明确告知具体隐患内容、违反的规范条款、整改标准及期限,不得仅凭口头告知即施压更换。

2. 要求燃气公司说明2017年安装方的资质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若安装方无资质,请说明为何由无资质方施工并验收通气。

3. 明确费用承担方案:若确需更换,请说明费用依据及承担主体。本人认为,燃气公司应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费用,或通过政府补贴渠道解决,不得以“不换就停气”强制住户全额自费。

4. 停止以停气相威胁的不当行为:在争议解决前,燃气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本人理解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也愿意配合消除安全隐患。但燃气公司以“不合规”为由要求更换管道,却无法提供书面依据、推诿责任至“第三方安装”、并以“不换就停气”相威胁,此举严重损害用户权益。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明确以下事项:

1. 2017年安装的管道是否确实存在必须更换的安全隐患?依据是什么?

2. 若存在隐患,责任方是谁?更换费用应如何承担?

3. 燃气公司的停气威胁是否合规?是否属于滥用权力?

      期待您的答复。如有需要,本人可提供相关缴费凭证、安检记录等材料以供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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