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旧综合大楼2单元201住户,养狗不管,希望将恶狗进行捕杀处理
- 问政网友:陈枭cx0130
- 问政对象:小市街道
- 提问时间:2026-04-24 21:21:51
小市旧综合大楼2单元201住户,养狗不管,恶狗长期在公共楼梯尽头,晚上回家,一直追人咬,社区多次劝说无果,该住户依然不管,还在群里教唆谩骂,特别猖狂,希望将恶狗进行捕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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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51 陈枭cx013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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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5:49:19 小市街道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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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1:42:03 小市街道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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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1:52:12 陈枭cx0130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小市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5-07 11:42:03
市民朋友:
非常感谢您对旧综合大楼流浪狗咬人、楼道长期有狗屎等问题的反映。接到您的反馈后,小市街道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上大街社区、小市派出所工作人员开展核实处置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上大街社区工作人员细致核实,自2025年3月起,社区网格员、居民小组长便通过居民反馈、日常楼栋巡查等多种渠道,发现该大楼二单元201住户长期喂养狗只,由此引发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存在流浪狗咬人安全隐患,二是楼道内频繁出现狗粪便,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破坏楼栋公共卫生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社区第一时间采取行动,网格员与居民小组长多次主动上门,与二单元201住户进行耐心沟通协调,积极引导该住户购买狗绳,规范对所喂养狗只的管理,杜绝狗只随意在楼栋内活动、随地排泄等行为。2025年8月26日,社区再次组织网格员、居民小组长与该住户开展面对面深入协商,通过耐心劝导、政策解读,该住户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其他居民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社区工作,加强对狗只的管控。经协商一致,该住户承诺:白天在市场从事鸡鸭销售期间,将狗只一同带往,避免狗只独自在楼栋内游荡;夜间回家后,将狗只关在屋内,不再允许其随意外出,从源头减少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
2026年4月28日,小市街道、上大街社区联合小市派出所再次与该住户进行沟通协调。网格员持续耐心劝导、解读相关政策,派出所民警结合过往狗咬人赔偿案例,向其详细说明不规范养狗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义务。该住户进一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再次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承诺先将狗只关在家中管控一段时间,若期间出现狗只吵闹影响邻里的情况,将及时将狗只送往乡下妥善安置,彻底消除对居民的影响。
后续,上大街社区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定期上门走访该住户,同步了解楼栋居民的反馈,全程监督该住户履行承诺,确保不再出现狗只在楼栋内随意走动、随地排泄等问题,全力恢复居民安全、整洁的出行环境。
为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反复发生,社区将采取两项长效举措:一是强化重点巡查管控,将二单元201住户纳入重点巡查对象,通过定期上门走访、常态化楼栋巡查等方式,实时掌握其狗只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潜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二是深化文明养狗宣传,通过社区公告栏张贴文明养狗海报、居民微信群推送相关知识、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全体居民广泛宣传文明养狗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要求,重点普及出门牵狗绳、及时清理狗粪便、定期为狗只接种疫苗等规范举措,引导居民增强文明养狗意识,自觉履行养狗责任,共同维护辖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若您后续仍发现相关问题,可及时向社区或街道反映,我们将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小市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