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物业公司违法催收 希望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催收
- 问政网友:Fly人生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6-04-25 16:27:38
中亿小镇前物业委托律所,使用机器人自动高频拨打电话骚扰,不走正规诉讼程序,恶意扰民,已影响我的正常生活,要求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催收。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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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16:27:38 Fly人生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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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0:36:43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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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29:5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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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1:57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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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6-04-28 16:31:57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物业公司违法催收 希望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规催收”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催收物业费的建议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进行物业费缴纳。
感谢您对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3108016
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