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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渝赤筠高速叙永段,住房拆迁宅基地问题如何解决

  • 问政网友:PXB103003557
  • 问政对象:大石镇
  • 提问时间:2026-04-26 03:11:17

尊敬的领导:

    渝赤筠高速,大石镇段,拆迁工作已开始,地和房屋已测量完毕,地已进入面积公示阶段,房屋也快进入面积公示!现在心中有个疑问,我家房屋占地面积170平米和晒坝130平米左右,均是1990年前的历史遗留,现在要被拆迁,决定要选宅基地安置,自己重新建房,据说是统一安排宅基地!

 请问:1.安排新的宅基地,家中人口2人(按三人算),是不是最多不超过210平米的宅基地?(房屋面积不超150平米),如此300平方米换到210平米,可使用面积严重缩水,居住环境严重下降!况且这毕竟不是新建审批,就想问一下,个人有没有权利要求村上补划一片紧邻空地做无偿使用?以此满足法律规定的“拆迁不得降低原居住环境”的法律要求!

2.听说离老房子远(走路1-2公里以上),这么远没法种地种菜了,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要求安排一定菜地,以方便就近能种点菜,解决生活需要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果有是多少?

想咨询一下法律和市里规定的权威说法,以便好同村上镇上达成共识!

问政跟踪
  • 1 2026-04-26
    03:11:17
    PXB103003557 已问政
  • 2 2026-04-29
    17:07:28
    大石镇 已受理
  • 3 2026-04-29
    17:10:32
    大石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大石镇
  • 回复时间:2026-04-29 17:10:32

市民朋友您好,您咨询的渝赤筠高速大石镇段征地拆迁安置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我镇渝赤筠高速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全过程严格遵照川府函〔2023〕222号、泸市府规〔2024〕3号、泸市府规〔2024〕4号、叙府布〔2023〕4号文件规定标准规范执行,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征拆补偿政策,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合法合理权益。

在安置方式上,本次征拆安置分为农户自主新建、统规自建两种模式,政策待遇区分明确。选择自主新建安置的农户,将根据实际被占房屋面积核算发放建房补助,经测算单户可享受一万余元建房补助资金;选择统规自建集中选址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该项建房补助,由高速路施工单位联合我镇统一免费提供安置宅基地,并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基础配套建设,全面保障群众建房基础条件与居住权益。在宅基地选址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按照叙农函〔2024〕110号第十三条规定,村民住宅用地选址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从严从紧控制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叙农函〔2024〕110号第十七条规定,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关于免费就近划拨土地用于生产耕种,该诉求暂无政策依据,涉及农户可与其余农户进行协商置换土地,镇、村两级将全程做好政策指导与协调服务,在合规前提下尽量统筹群众生产便利需求。

如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拨打大石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30-6633829。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