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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违法住改商在居民楼开设拼多多驿站 希望相关部门查实并处理

  • 问政网友:西陆女巫
  • 问政对象:市邮政管理局
  • 提问时间:2026-04-26 22:53:36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珑湖半岛小区5号楼一楼有商家违法进行住改商活动,在居民楼内开设盈利性质拼多多快递驿站。请问贵单位作为主管部门,针对这一违法选择营业场所的现象,可以不给该商家发经营许可证明,并让驿站从居民楼搬走吗?

问政跟踪
  • 1 2026-04-26
    22:53:36
    西陆女巫 已问政
  • 2 2026-04-27
    11:50:59
    市邮政管理局 已转交
  • 3 2026-04-27
    11:52:54
    市邮政管理局 已受理
  • 4 2026-05-06
    15:53:51
    市邮政管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鱼塘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5-06 15:53:51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违法住改商在居民楼开设拼多多驿站 希望相关部门查实并处理”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邮政管理局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26年4月22日前往龙马潭区珑湖半岛小区开展实地核查,经查,该站点为新开设的多多驿站,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中。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企业设立末端网点属于备案管理事项,无需邮政管理部门审批。网点的房屋性质、住改商等问题,建议您向相应的职能部门咨询反映。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4月29日与您电话联系,就上述调查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作出详细解释说明。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办回复:

经核实,针对珑湖半岛小区5号楼1楼业主经营快递驿站问题,我单位建设服务中心上门进行沟通协调,要求经营户重新选址经营,避免产生噪音扰民等问题。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联系电话:0830-858837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邮政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