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态度野蛮,违规施工,侵占他人私有财产
- 问政网友:用户e1483
- 问政对象:丹林镇
- 提问时间:2026-04-27 17:41:47
你好,我要投诉自来水公司的施工问题。地址在江阳区丹林乡文罗村2社,他们埋管施工时未通知我们,擅自将将施工弃土违规倾倒在我个人所有的土地上,填埋我的私有资产。要求施工方恢复,对方欺负家中只有老人态度野蛮。老人善意告知他们没有安全标志摔了他们要负责,施工方直接回复:“小工程不需要,明天我不来了,随便你们”。
我的诉求是:1. 限期清理现场、恢复土地原貌;2. 赔偿我的相关损失。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批评教育。群众安全无小事,在未设置标识标牌的情况下组织施工,置群众安全于何地?施工改造的目的是给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不要因一些细节问题,伤了群众的心,这是施工人员对群众对政府的极不负责的态度。请尽快受理、安排整改,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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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1:47 用户e148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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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1:48:15 丹林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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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11:49:24 丹林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丹林镇
- 回复时间:2026-05-09 11:49:24
关于自来水公司态度野蛮、违规施工、侵占他人私有财产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网友朋友:
您好!您反映自来水公司埋管施工期间,存在擅自将施工弃土违规倾倒至个人土地,且施工人员态度蛮横、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求施工方恢复土地原状的问题收悉。我镇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联动自来水公司、村社干部开展实地核查,并与您本人进行沟通核实。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针对本次施工存在的问题,我镇立即向自来水公司下发整改督促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妥善处置。目前,涉事土地堆放的施工弃土已全部清理完毕,土地原貌已恢复。同时,自来水公司以赠送红砖的方式,对本次施工给您造成的不便予以补偿。
此外,自来水公司已作出承诺,将全面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强化培训。后续施工将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提前做好施工告知、规范布设安全警示标识,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督与反馈,我镇将持续跟进监管各类施工项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