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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为什么酒城易泊收费依然按照2010年的文件执行收费到现在?

  • 问政网友:用户2a785
  • 问政对象:城投集团
  • 提问时间:2026-04-28 16:45:32

关于问政酒城易泊收费的回复中提到,他们的收费依据是:“2010年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方案》(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文件,对主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于2019年获得市政府授予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权,负责主城区范围内公共停车场(位)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其收费行为是履行政府授权、提供公共服务并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市场化运营行为。” 请问一个管理方案既不是规范性文件,也不属于法律法规条例,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该文件已过有效执行期,为什么酒城易泊收费依然按照2010年的文件执行收费到现在。

问政跟踪
  • 1 2026-04-28
    16:45:32
    用户2a785 已问政
  • 2 2026-04-29
    15:45:19
    城投集团 已受理
  • 3 2026-04-30
    15:36:13
    城投集团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城投集团
  • 回复时间:2026-04-30 15:36:1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为什么酒城易泊收费依然按照2010年的文件执行收费到现在”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提到的收费文件时效的问题,向您说明如下:泸州市主城区占道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泸州市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费〔2023〕424号)等文件执行。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文件因年代较久未直接公开,但其核心内容已纳入《泸市发改价费〔2023〕424号文件》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备注栏标注依据文号)。原文件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泸州市2023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泸市发改价费〔2023〕424号)文件明确延续效力,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同时,特许经营协议中也明确要求按照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文件进行收费。故现行收费政策合法合规。今后若遇占道停车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静态交通公司统一客服服务热线(0830-2866556)。静态交通公司已与您沟通解释,敬请您理解。

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