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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希望相关部门解决我房产挂名遗留问题,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 问政网友:cy418125632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6-04-28 18:05:02

本人与前任恋爱期间共同购置共有房产,后双方感情破裂协商分割,我已公证放弃该房屋全部产权,且银行已将我剔除房贷债务人,后续房屋贷款债务与我毫无关系。

现房屋仍处于银行抵押状态,不动产登记中心告知,需贷款银行(成都银行)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除名函,才能办理产权减名手续。今日我致电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刻意推诿、无故拒绝配合出具相关文件。

我现已无房屋任何权益、不背负任何房贷,却一直挂名房产共有人,无端占用本人购房名额,影响后续购房、公积金使用,还存在房屋被查封牵连我的法律风险。

本人诉求合规合理,仅需银行出具业务必备同意函。恳请部门监督督办涉事银行,依规办理业务,解决我房产挂名遗留问题,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 1 2026-04-28
    18:05:02
    cy418125632 已问政
  • 2 2026-04-29
    14:38:0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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