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号的钓鱼新规 泸州哪些地方可以合法垂钓?
- 问政网友:行走的五花肉
- 问政对象:市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6-04-30 14:01:39
请问一下,5月1号的钓鱼新规泸州哪些地方可以合法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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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4:01:39 行走的五花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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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0:03:59 市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26-05-06
18:10:34 市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6-05-06 18:10:34
市民朋友:
你好!你来信关于“5月1日休闲垂钓新规”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法律法规修订有关情况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禁止违规垂钓;第七十八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新法虽然明确个人通过娱乐性垂钓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但是仍然要遵守休闲垂钓管理有关规定。
二、我市休闲垂钓管理规定
为保护我市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禁捕管理秩序,规范休闲垂钓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泸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长江干流泸州段、赤水河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永宁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以及各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禁钓区、禁钓期禁止垂钓。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可以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休闲垂钓。
感谢你对我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