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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某公司拒不支付员工薪酬待遇的举报信

  • 问政网友:黄小俊
  • 问政对象: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26-04-30 15:22:34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4年4月入职中辰优品(四川)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在职工作至2025年11月27日正式离职。在职期间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工资由公司财务人员何某以微信转账形式发放。离职系本人提前3日当面告知公司负责人,并与财务人员何某完成口头工作交接,离职流程合规。

      离职后本人曾5次无偿义务协助公司处理后续业务,未索取任何额外报酬。自离职后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无故拖欠本人2025年9月、11月两个月工资未发放,目前公司在职员工工资已发放至2026年3月,明显存在针对性欠薪行为。

      为讨要拖欠工资,本人先后通过当面沟通1次、电话沟通2次、微信沟通4次的方式,多次主动联系公司法人代表肖某协商薪资发放事宜,均未得到有效答复。肖某还无理提出要核算本人工作期间请假时长,意图以此抵扣拖欠工资,恶意推诿、故意拖延,态度消极,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二、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1.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在职整个期间,公司始终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

      2. 未依规发放工资条:每月仅让员工签字确认工资条,但公司从未将签字后的工资条发放给员工留存,侵害员工合法权益。

      3. 恶意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无正当理由拖欠2025年9月、11月工资,在职员工薪资正常发放却刻意拖欠离职员工工资,属于故意欠薪行为。

      4. 法人代表无理推诿刁难:本人合法讨要薪资时,法人代表肖某拒不正面回应,擅自提出用请假时间抵扣工资的无理要求,刻意设置障碍、逃避工资支付责任。

三、员工诉求

      本人顾及与公司共事多年情谊,体谅公司经营难处,自愿放弃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其他相关赔偿等所有额外权益主张,仅提出合理诉求:

      1. 要求中辰优品(四川)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肖某,立即足额支付拖欠本人2025年9月、11月全部欠薪;

      2. 恳请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用工不签合同、拖欠员工工资、违规不发放工资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公司尽快结清所欠薪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人对以上叙述内容,确保真实可信,可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和电话录音为证。为此给您带来不便和辛苦,请多谅解!最后,在此拜谢相关领导,十分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26-04-30
    15:22:34
    黄小俊 已问政
  • 2 2026-05-07
    14:59:24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26-05-07
    15:03:02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26-05-07 15:03:02

黄小俊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举报:中辰优品(四川)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您的举报后,立即通知公司负责人肖某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股核实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肖某称,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肖某称您未入职公司上班,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予以否认,不认可中辰优品(四川)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您的工资,目前,您暂未提供被拖欠工资的有力证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我局工作人员已当面告知您收集相关佐证依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表示同意处理意见。

我局工作人员于5月7日与您当面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承办人:李应双

联系电话:0830-6222066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