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非法占田养鱼损毁农田及公路路基

  • 问政网友:用户3c634
  • 问政对象:玄滩镇
  • 提问时间:2026-05-04 15:25:35

我方三户村民合法承包经营本村耕地,用于常规农作物种植,耕地配套排水设施完善、通行道路完好。近期,玄丰村一社三户村民,刘某秀,廖某志,林某芳(同音字具体名字不清楚)在未办理任何土地用途变更、水利及道路安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承包耕地改造成鱼塘蓄水养鱼,属于非法改变耕地用途、违法占地养殖行为。

二、造成的严重后果 一是该行为彻底堵塞我方农田原有排水通道,抬高周边水位,导致我方承包农田长期积水、无法排水,农作物无法耕种,耕地质量遭到严重破坏,直接造成农业生产经济损失;二是鱼塘长期蓄水、水流冲刷浸泡,致使紧邻鱼塘的乡村公路路基被冲垮、路面塌陷,上方出水口被埋,无法排水,道路通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日常出行及农业生产运输。

三、基层处理情况 此问题发生在2025年6月,下大雨,水无法排出,导致水灾,长达两月,我们先后多次向本村村委会、玄滩镇人民政府反映诉求,申请制止违法养殖行为、修复农田排水及损毁道路,村委会找页岩队安装了一个30公分左右长的铁管排水,暂时解决了群众过路积水问题。但镇村两级多次协调处置,均未能有效制止违法养殖行为,也未对受损农田、道路进行修复,问题持续搁置,我方合法权益持续遭受侵害。

四、具体督办诉求 1.依法查处玄丰村三户村民非法占用耕地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养殖活动,限期拆除鱼塘设施,恢复耕地原有种植状态;2.督促责任方限期疏通农田排水系统,排除农田积水,修复损毁的公路路基,消除安全隐患;3.责令责任方赔偿我方三户村民因农田无法耕种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4.督促基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农民耕地权益与群众出行安全。

问政跟踪
  • 1 2026-05-04
    15:25:35
    用户3c634 已问政
  • 2 2026-05-07
    15:20:46
    玄滩镇 已受理
  • 3 2026-05-09
    15:23:05
    玄滩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玄滩镇
  • 回复时间:2026-05-09 15:23: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非法占田养鱼损毁农田及公路路基”的问政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养殖坑塘2000年初已形成,核实二调三调地类该地块均为养殖坑塘且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并非由耕地新开挖而成,而是属于历史延续合法养殖的坑塘,属现状地类合法利用。同时,金龙寺村工作人员已与您面对面沟通,如您仍有疑问,可联系镇自然资源所(8892283)、金龙寺村村民委员会(889061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