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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房地一体登记的问题

  • 问政网友:flylee
  • 问政对象: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6-05-10 00:13:45

您好!按照<<自然资发[2025]217号>>的文件文件内容:第三条:(....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前建成的,无需提交符合规划的材料,按照房屋现状确权登记;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至<<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印发前建成的,依据当地规定的房屋面积标准,公告15个工作日并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对标准内面积予以登记,对一定额度范围内的超建面积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具体额度范围和审核方式由地方确定.....),尚有不明白之处需要咨询一下房地一体登记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我家房屋建于80年初,为一层平房,父母当时是农民,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

      2.父母户口后来农转非,2005年加盖第二层,1990-2010期间曾积极办理过房产证,因办事部门各种推诿(周围邻居同情况却成功办理的人不少,个中缘由成谜),未成。

      3.现在情况是持有的合法土地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户主是城镇居民,如果现在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请不吝解答,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26-05-10
    00:13:45
    flylee 已问政
  • 2 2026-05-12
    10:07:19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3 2026-05-15
    15:19:27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6-05-15 15:19:27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房地一体登记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5月1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农房位于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社区,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请你提供以上资料到古蔺县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15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感谢您的问政,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