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查处土地
- 问政网友:用户7c562
- 问政对象: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6-05-10 08:52:50
关于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11号”行政处罚决定未载明履行期限、执行进展不明且对20余年历史遗留违法占地查处滞后的问政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们是泸县天兴镇田坝村原三社全体村民(利害关系人)。20多年来,泸州市凤凰老窖曲酒厂长期非法占用我村集体土地(涉及第一村民小组和第二村民小组,合计违法占地1305平方米),期间村民多次反映举报,但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直至近期,贵局才对此立案查处并作出“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11号”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我们在查阅相关信息及跟进过程中,发现存在诸多不合规、不透明之处,现依法提出问政:
一、 对20余年历史遗留违法占地查处滞后,有违行政效率原则
事实依据:案涉土地被违法占用时间长达20余年,且涉及两个村民小组,影响范围广、群众反映强烈。我们作为村民,多年来持续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情况,但贵局直至近期才予以立案(2025年12月22日)并作出处罚。
法律与政策依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注重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国家及省市多次强调对“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于如此长时间的违法占地,贵局前期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后期查处又历时较久,客观上造成了群众权益的长期损害,亦有损政府公信力。
二、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不完整,缺失法定“履行期限”
事实依据:我们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阅该案,公示内容仅显示“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305平方米……2.没收……3.罚款26100元”,但完全未公示“退还土地”及“没收建筑物”的具体履行期限(即“限X日内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官网公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未包含该法定要素,导致我们作为被占地村民无法知晓土地何时能收回,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 处罚决定作出后执行进展不明,存在“执行难”风险
时间节点: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2月10日作出,至今(2026年5月)已近3个月。
现状疑问:官网公示及此前回复均称“当事人正在履行过程中”,但未明确具体的履行截止日及当前的执行进度(如是否已实际腾退、没收资产是否已移交财政)。
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土地应责令退还。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贵局应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因缺乏明确的履行期限,我们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逾期情形,也无法监督贵局是否依法启动了后续强制执行程序。
四、 具体诉求(请书面或平台回复)
公开完整决定书:申请通过泸县网络问政平台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我们提供“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特别是其中关于“履行期限”的具体条款。
明确执行计划:请贵局书面或平台回复,案涉土地及建筑物的实际腾退/没收进度,以及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贵局何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
说明查处滞后原因:请贵局就案涉20余年违法占地前期未能及时查处的原因,以及后续如何加强巡查监管、避免类似历史遗留问题再次发生,作出正式说明和承诺。
我们期待贵局本着依法行政、为民解忧的态度,尽快给予明确、完整的答复。
泸县天兴镇田坝村原三社全体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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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08:52:50 用户7c56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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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43:59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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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59:01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6-05-25 17:59:01
“ 用户7c562 ”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服务平台“ 就泸县自然资案处[2025]11号“行政处罚决定未载明履行期限、执行进展不明且对20余年历史遗留违法占地查处滞后问政 ”事项收悉。回复如下:
2025年10月下旬,收到群众举报泸州市凤凰老窖曲酒厂部分建设有违法占地行为。经查,我局于2025年12月22日对泸州市凤凰老窖曲酒厂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大门酒罐区、包装厂酒罐区、污水处理站一案立案调查。2026年2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退还土地、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土地、移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缴纳罚款。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当事人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没有向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在六个月(2026年8月10日)后还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到期后3个月内)向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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