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 问政网友:李虹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4-12 13:54:32
你好,我在泸州买了房子,有贷款,请问要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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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2
13:54:32 李虹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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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3
09:59:3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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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17:05: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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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4-19 17:05:12
您好!
在《泸州市2015年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28条措施(试行)》执行期间,您的新购房在一年以内,均可以购房的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发票金额。
购房提取公积金,个人应提交的资料:
1、现房、期房提供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收据不可以)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原件、《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原件真实合法后退回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书面申请并签字,结婚证复印件。
职工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由专管员收集统一办理。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