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随便占用国家基本农田不
- 问政网友:用户4e369
- 问政对象:白节镇
- 提问时间:2026-05-13 10:32:48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反映的是:我们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柳林村8社(以前吴凹村新房子生产队)正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有人竟然利用高标准农田项目。
把原本是一根田坎如图:(现在政策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田坎只能有80公分宽)而我们有的人竟然把不顾国家法律,把承包给个人的基本农田买来加大,加宽(估算将近5米宽,长度将近50米,加上两边错车的地方占用基本农田30个平方,将近280个方)
据我们了解,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力度远超一般耕地,全国保护面积不低于 15.46亿亩,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禁通过调整规划规避审批。只有国家重大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在“确实无法避让”时才能申请占用,且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后须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在本县域内补划相当质量的农田。
假如我们大家都这样干,我们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就是一纸空文!请各级领导看看看,这样对不?耕地是红线,法律是底线!我在这里就想问问各级领导:现在都是2026年了,基本农田能不能随便占用,全国人民都晓得!电视抖音都在宣传!而我们现在这里,竟然占用那么宽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施工方竟然把材料都把公路边界都安装在高标准稻田里了!请问各级领导,是谁下的指令,做这个违法的行为?难道我们村上,队上不晓得啊?用公家的材料,做私人的道路,还是违法的行为?
纳溪到白节的546国道,第一个隧道那里,就是高标准农田项目,你看别个的便民道路修好宽,天坎都修好宽,大家一目了然,而我们白节这里,竟然是这样,请领导下来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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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0:32:48 用户4e369 已问政 -
2
2026-05-13
17:23:00 白节镇 已受理 -
3
2026-05-14
16:15:24 白节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白节镇
- 回复时间:2026-05-14 16:15:24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第十四条: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确需少量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由县级政府编制调整补划方案,竣工验收后逐级报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高标准农田项目在方案编制审批时就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在项目设计前期,建设内容经镇村社三级评审后报区、市两级专家评审通过并报省厅备案,故高标准农田项目占用土地修建田间道路符合政策规定。
您反馈的位置是2025年白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柳林村8社新建2米宽的生产路,路基宽度2.5米,目前还未硬化,不存在5米宽的情况。该位置是T形交叉路口,生产路两侧各设置了一个下田坡道(不硬化)方便两侧农机下田,生产路另一侧有一农房,该项目建设既能方便群众农业生产又能兼顾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存在给私人修路的情况。
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咨询白节镇农业农村服务站0830-4792182,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