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交通物流集团对转业军人违规设卡单方面降薪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用户01060
- 问政对象:江阳区退役军人局
- 提问时间:2026-05-14 13:31:10
尊敬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现实名反映泸州交通物流集团下属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接收安置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恳请职能部门介入调查、督促整改。
我于2025年8月持安置介绍信到该单位报到,9月25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从2025年8月25日起正常在岗工作至今。
但在入职后,该单位在政策规定的安置条件之外,单方面要求我参加内部考试;后以“考试不合格”为由,要求我签字调入辅助岗在我拒绝签字后于2025年11月20日单方面通知我将岗位调整为学习岗,并按泸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至今。
据我了解:
- 《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应按服役贡献、专长安排岗位并保障待遇;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规定,安置单位不得在国家政策之外另设接收条件或提高安置门槛,也不得擅自降低退役军人待遇;
- 安置单位未按规定保障上岗相关待遇的,应按规定补足相关工资及社保差额。
目前该单位将我安排在类似保安性质岗位,工作内容与外部外包保安岗位相近,我认为这与其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责任不符,也背离了“接收安置好、待遇保障好”的相关要求。
我的诉求:1. 请相关部门核实该单位是否在安置中违规设立考试门槛、单方降薪及调岗;
2. 责令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补发自2025年12月起的工资差额及社保、公积金差额;
3. 按人岗相适、服现役贡献等规定重新合理确定岗位;
4. 如单位拒不整改,请依规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我多次向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应问题至今任未解决,望上级领导对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关注与帮扶,为退役军人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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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3:31:10 用户0106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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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05:37 江阳区退役军人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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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21:26 江阳区退役军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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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08:54:49 江阳区退役军人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退役军人局
- 回复时间:2026-05-28 08:54:4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交通物流集团违规设置转业安置条件”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系我区2025年度政府统筹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我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安置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安置程序合法合规、档案资料完备齐全、履职程序严谨规范。具体安置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审核退役人员档案,核实退役人员身份、服役年限及安置资格,确认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年度退役军人安置计划,依规开展岗位公示、公开选岗等工作。2025年8月19日,江阳区阳光安置选岗大会在江阳区政府召开,全程由区纪委监委监督,依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规则,由当年符合安置条件且意向在江阳区安置的退役军士自主选岗,您本人自愿选择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并现场签字捺印确认。
三是按规定出具《退役军人安置介绍信》,明确安置单位、岗位及报到时限,依法完成人员安置报到。您于2025年8月25日领取介绍信后按时到安置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四是依规完成人事档案移交、安置关系转接、安置手续备案归档等全部法定流程。
五是督促接收单位及时落实人员接收及上岗事宜,保障您顺利入职。
截至您入职上岗之日,我区已依法全面履行退役军人安置各项法定职责,所有安置佐证资料全部封存归档。建议您与接收安置单位沟通对接,妥善协商。我区将持续做好政策指导与协调服务工作。
工作人员已将相关办理情况与您沟通说明,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业务股,电话:0830-2613392。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