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征地后农转非人员社保事宜
- 问政网友: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5-15 14:13:49
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一社因北部核心区1-5宗地补正地项目建设,集体土地被征收,户籍也转为农转非,目前失业金也开始领取,本人原有企业社保,按照政府部门解释,由企业单位够买了社保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登记后,反退上一年的社保费用。至今征地已有一年且相关资料已陆续补交,请问这个需反退的社保费用什么时候返回。
问政跟踪
-
1
2026-05-15
14:13:49 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已问政 -
2
2026-05-19
17:08:1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6-05-20
11:40:5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
4
2026-05-20
12:06:18 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5-20 11:40:5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随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可按年凭缴费凭据申领缴费补贴,申领额按代缴费额确定”。经核实,您2025年随单位参保缴费,可按2025年缴费凭据申领征地后缴费补贴,申领额按代缴费额确定。目前,《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核定表》您未签字,需您签字确认完善后,缴费补贴方可支付发放。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5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