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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征地后农转非人员社保事宜

  • 问政网友: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 问政对象:纳溪区人社局
  • 提问时间:2026-05-15 14:13:49

纳溪区东升街道柿子一社因北部核心区1-5宗地补正地项目建设,集体土地被征收,户籍也转为农转非,目前失业金也开始领取,本人原有企业社保,按照政府部门解释,由企业单位够买了社保的,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登记后,反退上一年的社保费用。至今征地已有一年且相关资料已陆续补交,请问这个需反退的社保费用什么时候返回。

问政跟踪
  • 1 2026-05-15
    14:13:49
    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已问政
  • 2 2026-05-19
    17:08:19
    纳溪区人社局 已受理
  • 3 2026-05-20
    11:40:55
    纳溪区人社局 已回复
  • 4 2026-05-20
    12:06:18
    好心市民绝对是我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6-05-20 11:40:55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随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可按年凭缴费凭据申领缴费补贴,申领额按代缴费额确定”。经核实,您2025年随单位参保缴费,可按2025年缴费凭据申领征地后缴费补贴,申领额按代缴费额确定。目前,《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核定表》您未签字,需您签字确认完善后,缴费补贴方可支付发放。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知晓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咨询电话0830-429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