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龙山镇老马村天然气收费两年未通气、不退款
- 问政网友:用户9c888
- 问政对象:龙山镇
- 提问时间:2026-05-18 01:39:57
尊敬的古蔺县委、县政府、龙山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发改局领导:
您好!
我是古蔺县龙山镇老马村村民,现就我村天然气安装收费后两年未施工、未通气、拒不退款一事实名反映,恳请上级部门核查督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一、事情经过
1. 2024年上半年:村委会及相关部门通知,称将实施农村天然气入户民生工程,统一标准每户收取2000元开通/报装费,承诺收费后尽快施工、通气到户。
2. 2024年中—下半年:我村部分村民按要求缴纳2000元/户,有收据、转账记录可查。
3. 缴费至今(2026年5月):未进场、未铺管、未安装、未通气,无任何施工迹象;多次询问村委会、镇干部及收费方,均无明确答复、无时间表、无解决方案,钱不退、气不通、事不办。
4. 村民诉求被漠视:两年来反复沟通、集体反映,始终推诿拖延,既不履约供气,也不退还血汗钱,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二、核心问题
- 违规收费,政策悬空:四川农村天然气工程明令取消开户费、开口费、入网费,仅可收取工程安装费;收取2000元“开通费”涉嫌违规。
- 收钱不办事,涉嫌违约:收费承诺通气,两年无进展,构成实质违约;资金去向不明,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存疑。
- 漠视民生,推诿扯皮:民生工程变“伤心工程”,村民交钱两年,用气无望、退款无门,多次反映无果,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 资金占用,损害群众利益:每户2000元、长期占用不退还,给村民造成经济损失与生活困扰。
三、法律与政策依据
1. 《四川省定价目录》及农村天然气安装相关规定:严禁收取开户费、入网费等违规费用。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收取费用后未提供约定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履行义务或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3. 民生工程“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担责”原则,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
四、我们的诉求(明确、可执行)
1. 立即退款:全额退还每户2000元天然气开通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延。
2. 限期答复:若项目仍实施,15日内公示施工方案、工期、责任人及监督电话,明确通气时间;若项目取消,书面说明原因并全额退款。
3. 核查追责:严查资金去向、收费合规性、履职不力责任,对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人员依规处理。
4. 公开致歉:就两年拖延、漠视民生向全村村民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五、结语
天然气入户是惠及民生的好事,如今却成了收钱不办事、退款无指望的烦心事。我们村民相信政府、依靠组织,恳请领导重视,尽快介入调查、限期解决问题,还我们公道与安心!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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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05-18
01:39:57 用户9c888 已问政 -
2
2026-05-27
08:47:27 龙山镇 已受理 -
3
2026-05-27
08:47:56 龙山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山镇
- 回复时间:2026-05-27 08:47: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期间,老马村社长考虑到天然气入户是惠民工程,主动配合燃气公司,代为向有意向的村民收取了每户2000元的预交费并暂时保管。但在后续项目推进过程中,因燃气公司提出需达到150户意向安装用户、且每户要全额缴齐5800元费用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导致该项目最终未能实施。此后,社长已将所收费用全额退还给了村民。收到您的问政后,社长再次在村民微信群中询问是否有漏退费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接到任何村民反馈有未退款的问题。同时,经核查,此前村委、镇相关职能部门均未收到您关于此事的反映。考虑到您可能不在村民微信群中,我们也暂时无法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建议您直接联系社长或村委会(村支书易太江,13688213468),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如情况属实(即您确实缴纳了费用且未收到退款),将严格按规定为您办理退费。
同时,您反映的“收取2000元‘开通费’涉嫌违规”,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规定,按照省政府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有关部署及《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要求,我省已放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放开后,由相关企业依据《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其中,燃气安装费的具体金额,需结合距离远近、施工难度、用户数量、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