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住院伙食补助与营养费的标准
- 问政网友:Body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提问时间:2026-05-21 16:52:08
尊敬的法院领导:
因交通事故入院,保险公司给出解决方案为:住院伙食补助与营养费的标准分别定为:30元/天。他们给的理由是泸州本地法院均以该标准判决。
我查询了国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川省现行的差旅费标准依据《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14〕6号),其中伙食补助费为100元/天。
保险公司给出的标准严重低于相关规定。
由于未查到,泸州市针对住院伙食补助与营养费的具体执行标准文件,特向法院领导咨询。
望给予解答。
此致敬礼!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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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52:08 Bod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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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09:27:22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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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09:53:25 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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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回复时间:2026-05-27 09:53:25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住院伙食补助与营养费的标准”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已于5月25日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回复如下:
保险公司提出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的标准按30元/天来调解纠纷,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并不矛盾。理由如下:该法条使用“可以参照”而非“应当参照”,法院可按本地经济水平、案件具体情况等,决定是否参照及如何调整标准,而非强制必须适用。同时,住院伙食补助与营养费分别按照30元/天计算,也符合我们四川当地法院司法惯例。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