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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水竹林村一组已拆迁房屋的问题

  • 问政网友:wdpyyd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6-04-13 11:11:13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们来自泸县玉蟾街道水竹林村一组,我们的房屋已于2015年3月拆除后当日签订房屋拆除协议书,拆除的总共6户人家,签订的甲方为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拆除后我们并没有房屋居住,协议书上面第三条规定甲方在乙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全部拆除后按泸市府发[2012]26号文件的规定支付拆迁奖励金,然而不管是货币安置也好,房屋安置也罢,迄今为止1年多无人过问,无任何解决,按说市政府颁发的红头文件我们无权过问,可是直到现在1年多过去我们也并没有见到传说中的26号文件,毕竟我们签订了协议就应该享有最起码的知情权,抛开这些不说,去找储备中心的人询问解决办法各种踢皮球,得知我们录音了当场变脸走人,说我们要找他证据找他麻烦,请问站的住脚如何能称的上找证据找麻烦,我们就想问问这个事情应该去找谁解决,应该怎么解决,担心当地新闻媒体不敢曝光此事故到此求助,欢迎前来核实,如有必要可提供录音,我们迫切希望能实际解决问题,跪谢各领导。

问政跟踪
  • 1 2016-04-13
    11:11:13
    wdpyyd 已问政
  • 2 2016-04-13
    11:26:24
    泸县 已受理
  • 3 2016-04-22
    10:38:21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6-04-22 10:38:21

泸县国土资源局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水竹林村一组拆迁安置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水竹林村一组拆迁房屋属于泸县玉蟾街道办2015年D级危房排危项目涉及的房屋,该项目将泸县玉蟾街道办辖区内农村老旧农房列入拆除名单,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涉及征地拆迁。在房屋拆除前,泸县玉蟾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知群众,为确保群众房屋财产不受损失,此次D级危房排危先对房屋进行丈量,房屋拆除以后暂不予进行安置补偿,待项目征地涉及时才按本次丈量情况进行补偿,并对人员按征地时实行的政策予以安置。并不是您所说的房屋拆除以后就不闻不问。

此次D级危房排危项目的牵头单位是泸县玉蟾街道办,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只是负责协助配合D级危房房屋的丈量工作。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咨询电话:0830-819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