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低保分户建房的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泸州公民star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6-05-26 17:26:49
请帮忙看看咨询的内容,帮忙转到准确的部门,感谢!
尊敬的各位领导,
目前我们户口本上共三人,父母2人是低保户,我是女儿已成年结婚,由于我们现在所居住的房子是50年前的土房子,墙体已经损坏严重,有倒塌风险,已不再适合居住,为安全考虑,准备申请原基地建房,我现有宅基地258方。
我之前有咨询过民政局,按我们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建房分户的,我父母一个户我一个户口,这样可以将房建到一起。
我现在想咨询的是:
1、我们分户建房是否会影响我父母的低保和建房补贴的发放?
2、我是家里唯一的继承人,分户时,我是否可以将田、土、山直接分配到我的户头?
以上需要提交哪些资料?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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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6:49 泸州公民star 已问政 -
2
2026-05-27
10:18:45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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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0:42:08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6-05-27 10:42:08
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您咨询“我们分户建房是否会影响我父母的低保问题”。按《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十六条“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低保对象”中第七款“非征收、危房改造等原因,在申请低保之前12个月内或享受低保期间,购买商品房、新建居住用房或非居住用房以及对住宅进行非必要装修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所想要改建的房子是唯一住房且属于危房(危房须经相关部门鉴定),就不影响您父母继续低保。关于您咨询的其他问题,建议到属地镇(街道)进行咨询。
相关工作情况已与您联系沟通,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纳溪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可具体咨询纳溪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与福利慈善股0830-4217156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