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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问题

  • 问政网友:白马非马
  • 问政对象:市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16-04-13 13:24:43

  你好,我在去年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泸州财政局。请问我是从去年开始就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登陆四川财政会计网的继续教育板块并没有关于在哪儿报名上课缴费考试等的详细说明,请问我怎么完成继续教育,有哪些方式,有关程序、费用等是怎样的?请详细说明,避免市民多次询问,增加你们的工作量,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6-04-13
    13:24:43
    白马非马 已问政
  • 2 2016-04-13
    15:01:12
    市财政局 已受理
  • 3 2016-04-14
    09:27:00
    市财政局 已回复
  • 4 2016-04-15
    01:38:34
    白马非马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16-04-14 09:27:00

白马非马同志:

    感谢您对我市会计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咨询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一)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考取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我市实行的是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会计人员自愿选择。

一是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到档案归属地财政局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的费用为80元/年/人)参加网络教育。按照《学习流程》进行网上学习,完成学习内容后,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和在四川财政会计网继续教育板块打印的继续教育申请表到会计证归属地办理继续教育审核,完成继续教育登记。

如需了解更多会计类相关信息,请关注微信号泸州财政会计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泸州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为:31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