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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小孩入学问题

  • 问政网友:李苑延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13 15:07:15

尊敬的局领导:你好,我是在城西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因为小孩今年6月17号满6岁,应该是读小学的年龄了,但是小孩现在10以内加减法都不会,所以我想让小孩在泸州再读一年幼儿园,明年7岁再上小学,这种情况听说是超龄了,请问超龄入学需要具体开些什么证明,需要在什么部门开呢?

问政跟踪
  • 1 2016-04-13
    15:07:15
    李苑延 已问政
  • 2 2016-04-18
    11:25:58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6-04-18
    11:26:44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4-18 11:26:44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即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因身体状况缓学或休学。请家长按时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