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离职后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关关雎鸠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6-04-13 17:02:24
我于2014年6月在前公司(江阳区)办理了离职手续,新公司(龙马潭)一直没有住房公积金,就跟原单位断了来往,也没有办理任何转存什么的。
现在打算在城北买房,请问可以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吗,还有请问我的公积金账户处于什么状态?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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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3
 17:02:24 关关雎鸠 已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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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5
 10:46:3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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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9
 17:07:4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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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21
 16:01:41 关关雎鸠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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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6-04-19 17:07:47
您好:
您于4月14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距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在6个月(含)以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继续缴存,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自住住房者,凭有关证明材料,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并付清购房款或支付首次购房款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3、因您提供的信息不全,我中心无法查询您的个人账户状态具体信息,您可以到中心柜台咨询。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谢谢!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