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保险问题
- 问政网友:深海99
- 问政对象:江门镇
- 提问时间:2026-05-29 20:20:14
我们是叙永县江门镇的被征地农户,2026年3月13日已经全额缴纳征地养老保险保费125612元,距离现在已经2个多月,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但是至今一分待遇都没有发放。请帮我立刻核查:
1. 参保和资格终审进度
2. 养老金起算计发月份
3. 未发放具体原因
4. 明确补发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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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20:20:14 深海99 已问政 -
2
2026-06-01
10:32:17 江门镇 已受理 -
3
2026-06-01
15:50:43 江门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门镇
- 回复时间:2026-06-01 15:50:43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征地保险问题已收悉。
1.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提出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人员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定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审定”。叙永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第二批),县政府现已审定完毕,正在与社保局对接办理养老保险。
2.按征地人员户籍农转非后,社保程序办理完毕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因叙永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第二批),在程序审核中,该批次中部分人员社保申请等资料存在问题,需逐一修改、核定无误后,才能报下一级领导部分审核。现已全部修改审核完毕,正在办理参保。
4.叙永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第二批),现已完成审核,正在办理参保,征地人员户籍农转非后,社保程序办理完毕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江门镇人民政府
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