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外卖平台购买吃食吃出虫子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

  • 问政网友:用户27454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6-04 17:20:05

6月3日晚上8:55在美团外卖平台购买【绝味鸭脖】(龙马潭红星路25号5栋3号)吃食,使用优惠后实付49.1元,吃出虫子,告之商家,商家协商退款。平台协商赔偿9.47元。现平台无法监管,说联系不上商家。诉求,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可提供从外卖送来到拆到吃到虫子的全过程监控视频。

问政跟踪
  • 1 2026-06-04
    17:20:05
    用户27454 已问政
  • 2 2026-06-09
    08:47:34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26-06-15
    15:16:37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6-15 15:16:37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外卖平台购买吃食吃出虫子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商家证照齐全,现场未查见有蟑螂等虫子情况,卫生情况符合要求。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已于2026年6月10日退还订单金额49.1元,并另行赔偿100元。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0830-2570238。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