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外卖平台购买吃食吃出虫子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
- 问政网友:用户27454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6-04 17:20:05
6月3日晚上8:55在美团外卖平台购买【绝味鸭脖】(龙马潭红星路25号5栋3号)吃食,使用优惠后实付49.1元,吃出虫子,告之商家,商家协商退款。平台协商赔偿9.47元。现平台无法监管,说联系不上商家。诉求,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可提供从外卖送来到拆到吃到虫子的全过程监控视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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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0:05 用户2745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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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08:47:34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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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16:37 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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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6-15 15:16:37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外卖平台购买吃食吃出虫子 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予以赔偿”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商家证照齐全,现场未查见有蟑螂等虫子情况,卫生情况符合要求。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已于2026年6月10日退还订单金额49.1元,并另行赔偿100元。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红星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0830-2570238。
泸州市龙马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