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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开发商违规代收契税、挪用款项,8年拖延不办证

  • 问政网友:Chen陈
  • 问政对象: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提问时间:2026-06-07 02:59:20

本人住址:泸州市江阳区领秀江南二期小区18栋,现就开发商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

2018年我买房时,开发商违规收取我契税费用8千多元,口头约定由其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税,并协助办理房产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并无代收契税的权限,该行为本身就不合规。

后续我到税务部门核查,确认这笔8千多元契税从未上缴,款项被开发商私自挪用。截至目前,时隔整整8年,我的房产证依旧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得不到保障,对我的生活和财产造成极大影响。

这几年我多次前往属地街道、通过政务渠道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均是开发商资金困难,无法处理,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现恳请平台牵头协调监管部门介入处理:

一、依法查处开发商违规代收契税、挪用业主资金的违法行为;

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我8千多元契税,并按照规定支付多年资金占用利息;

三、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手续,为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并赔付逾期办证产生的违约金;

四、督促属地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人所述全部属实,持有收款收据、购房合同、税务查询记录。

 如果真的没发解决将考虑向国务院督蔡举报。

问政跟踪
  • 1 2026-06-07
    02:59:20
    Chen陈 已问政
  • 2 2026-06-08
    09:41:19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转交
  • 3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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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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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27:25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江阳区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26-06-17 09:27:25

网民朋友:

您好!你反映的“投诉开发商违规代收契税、挪用款项,8年拖延不办证”已收悉,我单位已于6月1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楼盘开发企业已申请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规定,请您与开发企业共同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开发企业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完税凭证等材料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

江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于2026年6月12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江阳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830-3193470。

江阳区不动产登记站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