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市场监督管理局拖欠龙马谭区北和冷冻食品厂租赁费
- 问政网友:用户06666
- 问政对象: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6-10 15:29:18
我是龙马潭北和冷冻食品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拖欠我厂99760元冷库费用至今未付,现我将各种资料及纳溪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4日已付拾万元的银行回执附上。希望纳溪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付给所欠款项99760元,如再不完清付款,只能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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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29:18 用户066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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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16:27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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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09:07:33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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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0:18:03 用户06666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6-15 09:07:33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拖欠龙马潭区北和冷冻食品厂租赁费”的留言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前期沟通及费用分摊情况: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全市“一体两翼”工作部署,由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导,龙马潭、江阳、纳溪三区共同参与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升级及运行,经三区协商确定,纳溪区承担运行经费25%,核算金额为14.982万元。
二、已开展的协调推进工作:为妥善解决费用支付问题,我局积极主动作为,积极向区领导汇报该情况,并努力争取财政支持,2025年6月,按程序向区政府报送《关于申请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经费的请示》(泸纳市监〔2025〕7号),已于2025年7月4日通过财政支出向贵厂支付10万元,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全力推进款项结算。
三、剩余款项后续处置举措:针对剩余4.982万元欠款,我局已多次向区政府专题汇报,详细说明监管仓建设运行背景、费用构成明细及贵厂员工薪资发放的迫切需求,相关申请资料、核算依据已完整报送区政府及财政局。目前,我局正持续跟进审批流程,积极协调资金拨付事宜,力争尽快足额支付剩余款项。
四、剩余款项拨付主要存在三方面困难:一是因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未统一出具关于集中监管仓经费分摊的相关指导性文件,未明确各区县具体应承担的金额;二是整个疫情期间,贵厂未提供纳溪区存放货物的清单;三是贵厂未提供与纳溪区签订的有效合同,导致纳溪区财政部门无法准确核算应付金额。
综上,因目前缺少正式合作合同、货物存放清单等必备佐证资料,暂不满足后期资金拨付条件。请贵厂尽快梳理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货物存放明细等相关资料,我局收到完整资料后,将第一时间在启动经费核算及资金拨付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纳溪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我局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