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2022-2023斌正公司未缴纳职工医保,导致生育津贴未能领取,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问政网友:邓凤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6-13 13:49:34
本人于2021年6月入职叙永斌正公司,2022年孕育二胎,2023年2月生产,因其公司未缴纳职工医保,导致我没领取到生育津贴,现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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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
13:49:34 邓凤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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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20:09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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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8:47:02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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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6-30 08:47:02
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公司未缴纳职工医保,导致生育津贴未能领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文件第三十三条:在我市连续参保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及以上,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四十条:(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在符合领取待遇之日前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之日至符合待遇领取之日期间不计发生育津贴。
经核实,您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在四川斌正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您于2023年2月剖宫产生育一孩,因生产时和享受津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未连续缴满9个月,故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均不予支付。
相关情况我局经办人员已于2026年6月29日和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并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0830-6555724进一步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人:邓华
联系电话:0830-6555724。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