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服装店收银台设立“四舍五入”到元的公示牌,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rsx200626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6-24 16:17:46

你好,我开设一个服装店,因为销售是给顾客打折扣,在收银时会遇到小数,因没零钱找补,我把收银归规则为“四舍五入”到元,因为四舍五入多收了顾客零钱,遭遇顾客向12315投诉,为了规避顾客投诉,我在店铺收银台设立“四舍五入”到元的公示牌,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当遭到不讲理的顾客以“四舍五入”多收的投诉时,这种方法是否可回决顾客的要求

问政跟踪
  • 1 2026-06-24
    16:17:46
    rsx200626 已问政
  • 2 2026-06-25
    18:21:24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26-06-25
    18:31:09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4 2026-06-26
    11:08:50
    rsx200626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6-25 18:31:09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的“服装店收银台设立‘四舍五入’到元的公示牌,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合法?”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四舍五入”到元是否合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八条也明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综上,经营者在与客户采取“四舍五入”到元中“五入”属于变相多收费用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关于设立公示牌能否规避投诉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商家虽然在店铺收银台设立“四舍五入”到元的公示牌,但该行为属于商家强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即商家在店铺收银台设立“四舍五入”到元的公示牌,该行为仍然是不合法的。

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已于6月25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