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后的住房补贴该如何处理?
- 问政网友:zjh970901
- 问政对象:市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26-06-24 23:16:51
我是一名泸州市本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由于职业规划原因,本人打算从事业单位辞职。本人未享受过房改房,在市本级工作期间也一直未享受过住房补贴。按照市上目前的政策,事业单位职工是等退休时一并清算发放(本来根据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是应该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职工同时享受住房补贴的,但由于市财政资金紧张,故采取了这一变通做法。我认为应该是财政差我们的钱,只是暂时没钱兑现而已,但不管怎么样,我认为这笔钱都应该在的)。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辞职,我在市本级上班期间的住房补贴还有没有?如果有,该如何兑现?如果没有,麻烦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
另外,我注册时用的手机号码现在没有用了,但是现在又无法进行修改。如果确实需要电话沟通,麻烦具体经办同志可以给我留一个电话(留座机即可,因为这个问政是要公开的,留手机怕给您带来麻烦),我到时候给您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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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3:16:51 zjh970901 已问政 -
2
2026-06-30
16:50:02 市财政局 已受理 -
3
2026-06-30
16:52:45 市财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26-06-30 16:52:45
网友您好:
因您电话号码已不再使用,无法与您电话沟通。根据您目前提供的相关信息暂不能判断您是否符合住房补贴政策,需要您进一步提供具体资料。
您若需了解具体信息,可咨询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住房改革科,咨询电话0830-2394501。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