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家属子女进城读书一事
- 问政网友:莉姐1989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15 09:44:56
尊敬的各相关部门领导,我们家在二级路融豪翡翠城购买水晶苑二期住房一套,现家中有一个正上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关于转学一事我们已经通过电话沟通的形式向蓝田街道办教育部门初步了解了一下,但是根本没有明确的结果。目前农村教育各方面条件存在很多不足,望各级领导还是多抽空实地考察,真正的多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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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09:44:56 莉姐1989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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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9:04:49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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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9:33:06 江阳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4-19 09:33:06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江阳区转学原则
(1)必须坚持班额控制原则。2015年起,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班额分别严格控制在每班45人、50人以内,其余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6人以内。超过规定班额的学校不能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的,可联系转入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严禁普通中小学校超班额接收转学学生。
(2)必须坚持就近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必须符合转学条件。申请转入主城区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属主城区,原则上转学学生先联系户籍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转学,户籍所在区域学校若无空余学位,则联系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校转学,同等情况下,接收学校优先接收招生区域户籍的学生转学;申请转入主城区以外镇街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户籍必须属转学学校镇街户籍,由主城区以外镇街教管中心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小学校统筹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就读的,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中规定的入学条件,持需要提供的资料到指定的接收学校联系转学就读。严禁普通中小学校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
(3)必须坚持先登记先解决原则。学生申请转学的,接收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生,申请转学学生人数低于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全部接收入学;申请转学学生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先登记先解决”的原则接收入学,剩于学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联系转学就读。
(4)必须坚持免试和免费原则。学校有空余学位、且申请转学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严禁各普通中小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转学考试(测试)和收取与转学挂钩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