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现在政策失业金是否继续买生育险?6月公司买的保险和7月办理失业险能否衔接起?

  • 问政网友:324887702
  • 问政对象:合江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6-06-28 19:12:27

6月已经连续购买了2年零9个月保险,7月因合同到期公司开了失业险,现在政策失业金是否继续买生育险?9月预产期,能否领取生育津贴?必须缴满12个月的话,6月公司买的保险和7月办理失业险能否衔接起?

问政跟踪
  • 1 2026-06-28
    19:12:27
    324887702 已问政
  • 2 2026-06-29
    16:06:51
    合江县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6-07-02
    15:55:10
    合江县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6-07-02 15:55:10

市民朋友: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现在政策失业金是否继续买生育险?6月公司买的保险和7月办理失业险能否衔接起?”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川医保[2024]9号)文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其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规定。《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 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泸市医保[2026]1号)文件:“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含)的,可待其生育保险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规定。经核实,您单位已为您正常缴费其2026年6月,如7月起由合江县就业局为您代缴职工医保,医保缴费连续衔接,分娩后按实际休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方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6月29日,合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承办股室:综合服务股

联系电话:0830-5252256

合江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