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个体户仅新增经营范围、不变更经营地址,除执照和身份证外是否需补充其他材料
- 问政网友:用户c6887
- 问政对象: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6-06-30 19:33:43
尊敬的各位您好:
本人名下注册于纳溪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打算线下到政务大厅办理新增经营类目业务,仅扩充经营范围,原有经营地址不作任何改动。目前只准备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想咨询:
1. 仅凭以上两样材料是否可以办结业务;
2. 此次仅增加经营项目、不改动经营地址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重复提交当初办理执照时的开店证明这类材料。
麻烦工作人员予以解答,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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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9:33:43 用户c688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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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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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18:54 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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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0:20:20 用户c6887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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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6-07-01 10:18: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咨询个体户仅新增经营范围、不变更经营地址,除执照和身份证外是否需补充其他材料”的留言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您新增的经营范围属于一般事项,依据《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个体户仅增加一般事项经营范围、不变更经营地址,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外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感谢您对纳溪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电话:0830-4216348。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