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准生证办理问题
- 问政网友:靠谱青年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6-04-15 12:36:43
咨询一下准生证咋办理,我是通滩农村户口咋办理准生证,需要些啥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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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2:36:43 靠谱青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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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9:03:31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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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6
10:27:51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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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6-04-26 10:27:51
江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款: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如果是办理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相片2张,直接在通滩镇卫计办登记办理;如果是第二种情形,则需要增加病残儿鉴定书或五级以上的伤残证,并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卫计办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