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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古蔺府河新城小区电梯长期存在安全隐患,请求多部门联合介入查处

  • 问政网友:用户49490
  • 问政对象:古蔺县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6-07-01 08:06:08

蔺府河新城小区电梯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如下:

一、电梯频繁故障,长期单梯运行,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小区两部电梯长期只有一部运行,另一部长期处于维修状态,且维修进度严重滞后,居民日常出行极为不便。

二、货梯超载保护装置疑似失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小区货梯在超载情况下不发出警报、不阻止电梯运行,人货混装时无法判断是否超载。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轿厢超载保护装置最迟在载荷达到110%额定载重量时应能检测出超载,防止电梯正常启动,且轿厢内应有听觉和视觉信号提示。该货梯超载不报警、不停止,说明超载保护装置可能已失灵或被人为短接,已严重威胁乘梯人员生命安全。

三、电梯通风设施长期损坏,夏季乘坐存在窒息风险。 根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23),轿厢上部和下部通风孔的有效面积均不应小于轿厢有效面积的1%。当前通风设施长期损坏,夏季高温时轿厢内空气稀薄、闷热难耐,老人、儿童及身体虚弱者极易出现头晕、呼吸困难等情况,一旦发生困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诉求:

1. 请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立即对小区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验,重点检测超载保护装置、通风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如不合格应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2. 请古蔺县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尽快完成故障电梯修复,确保两部电梯正常交替运行;

3. 请彰德街道办事处/兰馨社区组织协调,监督物业公司公示维修进度和检验结果,保障业主知情权。

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1条规定,电梯出现故障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恳请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处理,还小区居民一个安全的乘梯环境!

问政跟踪
  • 1 2026-07-01
    08:06:08
    用户49490 已问政
  • 2 2026-07-02
    08:33:38
    古蔺县住建局 已转交
  • 3 2026-07-06
    15:49:22
    古蔺县住建局 已受理
  • 4 2026-07-23
    10:14:45
    古蔺县住建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住建局,彰德街道
  • 回复时间:2026-07-23 10:14:4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进酒春小区电梯故障相关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小区货梯于6月26日出现故障,物业第一时间联合电梯维保单位排査,判定故障原因为电梯对重反绳轮损坏,物业立即采购对重反绳轮配件,同步依规暂停故障电梯使用,电梯已于7月2日维修完成,电梯已恢复运行。针对电梯频繁故障问题,电梯每月需进行维护保养,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协调维保公司合理规划维保时间,避免出行高峰期进行维保作业。

如您仍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830-7366615。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